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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纳税人看得很清楚!

2021-08-02 03:11:01 www.kaipupiao.com 0

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6号公告),进一步规范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相关操作。《快速学习会计》编辑汇编了纳税人更关心的问题的答案,供纳税人学习和参考。

问题1


16如公告中所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务凭证。”如何理解?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务凭证办理计税、退税、抵免等涉税业务。


问题2


第16号公告中提到的“企业”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问题3


如果普通增值税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开具红字发票的要求是什么?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发票开具后,如果退货,如果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则必须收回原始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必须获得另一方的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果发生销售折扣,则必须收回原始发票,并且必须重新开具“作废”字样,并且必须在从另一方获得有效证书后开具红字发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7号公告)第3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开具普通红字增值税发票的,可以在一个月内开具多张红字发票蓝色字母发票的金额。统一的红字机动车销售发票必须与原始的蓝字机动车销售发票相对应。”


因此,纳税人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后,如果存在退货、开票错误、暂停应税服务等情况,但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由于部分退货和销售折扣,如果失败,则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撤回原始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从另一方获得有效证明。可以在相应的蓝字发票金额内开具多张红字发票。


问题4


如果购买的货物种类很多,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一起开具?


如果购买的货物种类较多,卖方可集体开具增值税通用发票。买方可以依据汇总开具的一般增值税发票和购物清单或收据作为税务凭证。


问题5


是否需要填写税务机关批准的公司名称发票的纳税人识别号?


第16号公告仅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对于使用企业名称发票的行业,如电子商务、成品油配送等,未使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的,可以暂不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公司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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