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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扣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必须满足的条件的详细说明

2021-08-04 00:18:07 www.kaipupiao.com 2

将合同与公司开具的发票相匹配


“合同与发票开具匹配”有两种含义:


(1) 发票上记载的标的物的金额、数量、单价、品种必须与合同约定的金额、数量、单价、品种一致;


(2) 发票上的签发人和收款人必须与合同中的收款人和付款人或卖方和买方或劳务提供人和劳务接受人一致。如果票据签发与合同不符,则签发假票据或假票据。


应当指出的是,合同是一个具有广泛概念的合同。所谓广义合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签订时,合同是指双方签署并加盖合同公章的书面合同;二是未签订合同时,合同是指被视为合同的凭证,如与经济业务有关的采购订单、出库单、出库单、结算单、检验单等。


增值税虚假发票的处理对策


基于以上对虚假增值税发票的分析,必须采取以下对策来避免虚假增值税发票。


(1) 根据税法规定,如果一般纳税人无法扣除增值税进项税而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两种策略:一种是,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超过发票开具月份,通知对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作废,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扣款单和发票单发送给对方,要求对方补发增值税普通发票入帐。第二,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超过发票开具月份,则必须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和扣除,然后处理进项增值税金额。


(2) 严格执行税法规定,对于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坚决以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对于销售退货、暂停服务或退货,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红色增值税发票进行处理。


(4) 坚决遵守增值税抵扣三流(资金流、票流、物流或劳务流)或四流(合同流、资金流、票流、物流或劳务流)整合的底线。


根据上述税收政策规定,第一个内涵是物流(劳动力流动);第二个内涵是资本流动;第三个内涵是票流。综上所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9号公告,如果同时满足销售活动或服务活动,则卖方(劳务提供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方和付款的收款人是相同的民事实体,换句话说,满足“劳务流(物流)、资金流、票务流”等“三流一致”或“合同流、劳务流(物流)”等“四流一致”,“资金流、票流”购买行为(劳务行为)(因为合同流隐含在物流或劳务流中)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否则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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