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票和打印是否超出框架或压力线,是否必须作废?还有人不知道
这是增值税发票新手经常问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11条第2项规定,专用发票应当字迹清楚,不得压印,混杂的
因此,当增值税发票打印错误的网格、压力线或模棱两可时,在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上存在一些纠葛,甚至在开证方和接收方之间存在争议。
政策的基本规定:现行《发票管理办法》要求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和栏目开具发票,并一次性如实开具所有副本。《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所有复印件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对于发票开具后的打印错误和压力线没有具体规定。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扫描鉴证扣减和当时大量手工检查的具体规定。
那么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有。《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公告第23号,《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自2021年5月1日起,由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打印内容过多或不符规定,如果内容清晰完整,则无需退款和补发。
这张发票被几个部门使用。当然,它主要是以发票系统的电子数据传输为基础,辅以发票审核。事实上,它也是一种特殊的发票。
因此,我们是否可以认为,要确定合法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否能够正常使用,首先要看打印的票据是否清晰易读?项目通信基本相同吗?模糊、无法辨认或难以辨认的,无论是否打印清楚,均应作为最终原始会计凭证退回并重新发行。
对于签发后打印的(手册版本很少出现),结果是明确的,如果有行或不匹配,但车票上打印的内容是完全可识别的,且项目归属明确,可以参考机动车发票的最新规定,无需退款和补发;但是,如果按线或错误后填写的部分内容超出了票面,则应按照谨慎原则退还并重新发行。
在实践中,一些开票方不愿意重新发布新闻稿和不正确的发票,但他们需要知道,如果他们是同行,为什么很难一起旅行?也许当他们遇到它时,他们会怎么想?当然,要注意两个基本点:
1.在开具发票的过程中,应尽可能抑制问题,避免自购“地雷”;
2.使用电子发票后,此类问题将消失。